摘要
我祖母过去常说,如果太过,哪怕是件好事,对你也是件坏事。她不是哲学家,是我祖母。当我向她再要些她自己做的好吃的果酱时,她就会这样说。无需赘言,她不会把她对好坏的思考与法治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想她活了90多岁也不知道法治是什么。她的生命在罗马尼亚度过,经历了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在那里"法治"还不是一个十分流行的政治口号。但是,现而今,当东欧国家从共产主义中解脱出来,希望加入西方世界的时候,推行法治是他们希图确立的主要社会变革之一。也许没有哪个地方会像那些几十年来法治被大大忽略的地方那样珍视法治。的确,至少在西方世界,长期以来法治一直是和良好秩序社会之观念紧密相连。我们那些没有严格遵循法治的国家,我们为我们因为拥有法治而感到骄傲和自豪。<sup>[1]</sup>然而,尽管法治受人欢迎,但是与法治有关的各种观念却常常相互冲突,且常常被人搞混。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4年第1期21-49,共29页
Legal Method
基金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法律语言与法治基本问题研究》(批准号:12YJC820013)
2012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司法调解语言及其效用研究》(批准号:12SFB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