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推动合宪性推定原则的运用一直是学界的一个愿景。但是由于我国宪法学方法论知识体系的贫乏和宪法概念体系上的不成熟,合宪性推定原则、合宪性解释、合宪性限定解释及相关概念的理解与运用一直相当混乱,混同混用的现象非常普遍。要在司法实践中引入合宪性推定原则的适用,首先得厘清相关概念的含义,而归纳合宪性推定原则及相关概念的使用乱象又是厘清混乱的前提。透过概念混同混用的大杂烩乱象,从合宪性推定原则的源起展开论述是对合宪性椎定、合宪性解释、合宪性限定解释三者进行梳理的关键。如此,方能达至总结三者关系及场合运用的目的。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4年第1期339-352,共14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