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作作者共同创作的意图是认定合作作品的一个关键因素。共同创作的意图既可以根据主观明示标准也可以根据客观默示标准解释。在美国法默示合同理论下,当各作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默示合同时,各作者有共同创作作品的意图;当各作者之间不存在事实上的默示合同时,作出贡献的次要作者可依据法律上的默示合同理论要求补偿。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共同创作的意图进行解释,美国法中合作作品共同创作意图的法律解释对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和合作作品纠纷的司法解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5年第2期330-339,共10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