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问题"为导向的论题学思维形式克服了法学体系化、公理化思维的弊端。作为"寻找前提的程序"论题学思维影响了结论形成的过程。法治思维包含了论题学思维及规则思维模式,法治思维始终运用于前提寻找与结论达成的过程。论题学思维针对具体问题追求普遍接受的结论,它有以解决问题为主旨的基本理念,同样,作为一种法治思维形式,它也在前提的选择中表现了对实在法的反叛。作为法治思维的一种形式,论题学思维也应该防范对法治的消解功能,规则思维与论题学思维的有益地结合是当下司法实践不可或缺的一种可行性进路。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6年第1期40-46,共7页
Legal Method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法律人思维:中国语境下的学术争议及理论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