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热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必须直面民意与法意的冲突,其境况十分窘迫。汉娜·阿伦特认为,人具有生命、世界性、复数性三种境况。相应的,人在这三种境况中会有三种不同的活动,即劳动、工作与行动。同样,热点案件中的法官也面临着三种境况,即生存问题、现行法秩序以及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在不同的境况下,法官的裁判行为有着不一样的性质。在依法裁判这一审判元规则之下,法官的裁判行为应当以"劳动"为基础,以"工作"为原则,以"行动"为例外,这应当成为审理热点案件的新常态。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6年第1期188-198,共11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