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科技的出现与广泛应用扩大和加深了世俗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这一危机构成了“实践理性转向”的实践背景。它在理论上的主要表现是转而以“规范性”为关键词来重塑和论证人与价值的问题。实践理性、规范性与行动理由三者相互关联,成为了学界论述的核心术语。在实践转向的背景下,伦理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论域中发展的规范性论述,基本形成了规范性的外在论与内在论、接受论与服从论、形式论与实质论的观念与立场之争。伦理哲学与政治哲学领域转向规范性的论述,对法哲学领域有关法律一般性质的探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为重新梳理和解读法实证主义内部的两次变革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7年第2期86-103,共18页
Legal Method
基金
司法部课题“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泛刑罚化研究”(项目编号:16SFB3004)的前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