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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提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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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历次解释中,法定提请解释主体与解释实践中实际提请解释的主体存在不一致现象。部分提请解释的主体因自身地位的差异,对《基本法》的解释也态度不一。本文认为,法定提请解释主体与实际需要不符,是人大释法实践存在争议的原因之一,也导致香港部分群体对中央政府的不信任加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提请释法主体范围及各提请主体义务。
作者 王金龙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7年第2期344-359,共16页 Legal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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