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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监管模式的转变——基于法经济分析方法的立法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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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在“双11”发起的“神秘买家”抽检,拉开了互联网平台监管模式转变的序幕。监管部门究竟是应该延续以往通知—删除的模式并进行完善,还是另辟蹊径通过立法提高平台的注意义务,学界对此各持己见。2016年在经历一系列的立法举措之后,强化平台问责的意图日渐明显,对有关政府增派平台义务的做法是否可取的探讨也更为热烈。从法经济学的视角看,此次立法不但可以降低监管部门高昂的执法成本,还能倒逼平台内规则的塑造与成熟;考虑到平台监管的客观情况,有必要在现有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将监管工作转移到对平台规则的合法性审查并监督规则的执行上来,同时政府需要打消人们对互联网创新的疑虑,通过治理模式的创新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 赵轩
机构地区 中国海洋大学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7年第2期385-401,共17页 Legal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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