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通过对90名从事审判业务的一线法官的问卷调查,考察司法裁判中后果考量的存在及其样态。结果表明,在司法裁判中后果考量不仅广泛存在于疑难案件中,而且在简单案件中也屡见不鲜,并且法官自身对存在于其思维过程中的后果考量过程的认识也愈加鲜明。法官通常以道德、经济、政策、习俗、维稳以及其他因素为依据,对司法判决的一般性的适应后果进行考量。法官所进行的后果考量通过对裁判规则起到选择、补强及矫正的辅助性作用来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8年第1期245-262,共18页
Legal Method
基金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以中国实践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理论研究”(17JJD820003)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项目“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调查研究”
吉林大学种子基金项目“基层法官审判风险规避行为研究”(201522027)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资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