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试办经济特区,是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经济建设新路子的一项重大决策。要把特区办好,加快特区建设的步伐,既要运用我国经济建设的经验,也要研究国外经济特区成功和失败的情况,借鉴他们对社会主义有用的经验。各国兴办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之一,是正确规定吸引客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经济特区对外资的吸引力,关系到经济特区建设的发展速度,关系到经济特区的成败。《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条例》已于今年三月十日经省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省人大常委会于四月份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土地使用的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的规定》等三个单行法规,将与厦门经济特区条例一并公布施行。这四个条法中所规定的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是以两年多来我国经济特区的实践为基础,参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及其单行法规,借鉴东南亚某些国家和地区的一些有效做法,加以制订的。以下就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几个主要问题,谈一些看法。
出处
《福建论坛》
1982年第3期76-79,75,共5页
FUJIAN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