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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一次性租赁,有利于住宅商品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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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使住宅商品化能顺利实现,就必须研究住宅经营、管理和建设中的许多问题。而采取什么形式实现住宅的价值,则是住宅经营中首先需要研究的一个方面。我国目前实现住宅价值主要采用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月租和出售。固定的、低租金月租制这种形式从好的方面来说:一是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趣性;二是符合我国职工目前的低收入和低支出的状况;再一种是试行住宅出售,如侨眷楼和部分工房。这种形式,对于少数经济收入水平高的居民来说,也是适宜的。但这两种形式在实现住宅商品化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障碍。
出处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1986年第6期31-3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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