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些人对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股份表示赞同,认为这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催化剂,我对此不敢苟同. 一、股份经济只是一种新的经营方式。股份经济虽然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加速资本积累和满足社会化大生产要求而产生的,但它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形式,只不过改变了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我国发展的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股份经济不是必然产物,而是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在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过程中为解决资金暂时的短缺,发展集体、个体商业开辟的一条新渠道,因此,不能以经营方式的改变做为搞活大中型商业企业的改革方向. 二、可能会给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经理负责制带来麻烦。经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指挥,具有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权,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领导体制中的一项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