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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资与物价挂钩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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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资与物价挂钩的客观必然性一、工资与物价挂钩是人民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可靠保证。根据“七·五”计划,国家应保证职工的实际工资每年提高4%。1987年,我们不仅未能达到这一目标,相反却下降了4.5%。况且,根据统计资料,我省近几年的经济效益的增长速度是两位数,但却不能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使职工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种情况表明,只有实行工资与物价挂钩,才能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因职工生活费价格上升,从工资上得到补偿,才能使职工的实际工资不因为物价因素而下降(?)才能保证人民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
作者 康健 陈建国
出处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1988年第9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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