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考察最重要的意义,不是对已发生的事实的揭示,而是透过这种认识,给人们以启示,对将要发生的重大事件有更为清晰的判断。一九四九年以来,时代大潮裹挟着中国人迈出脚步,前进或后退。民法典制定之际,我们没有理由不回首这几十年中的激荡。近些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回顾民法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1]但在反思的彻底性上,仍嫌不足。私法与民法,在我国学界大都将之作为同义语适用,但这种语词变换背后的逻辑,则很少有人关注。
出处
《法理学论丛》
2012年第1期132-155,共24页
Jurispruden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