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习惯于看到美国等宪政发达国家谈论司法审查的‘反多数主义难题’,却往往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司法审查和民主是高度重叠的——凡是有效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都是民主国家,而除了英国、荷兰、新西兰等个别例外,几乎所有民主国家都采取了司法审查制度。在这个意义上,民主和司法审查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相互依存的共生体。'[1]因此可以说,民主与司法审查之间必会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只有在二者的内在联系中才会发现宪政审查的真谛。
出处
《法理学论丛》
2012年第1期177-191,共15页
Jurispruden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