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较之于其他法学跨学科研究(law ands),法律与文学(Law-and-Literature)显然更多地陷于充满强烈戏剧性反差的描述与评价的漩涡之中:它时常被称为一支最令人兴奋的法学流派,产出了20世纪以来最优秀的一批法学学术作品,[1]以致寇恩斯坦(Daniel J.Kornstein)提出对法律与文学兴趣的重新燃起将有可能预示另一个类似于19世纪上半叶法律和文学相融合时期的美国法律"黄金时代"的到来.
出处
《法理学论丛》
2012年第1期274-293,共20页
Jurispruden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