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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与自然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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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在这个讲座中,我将论证指出,我给自己定的这个题目是一个糟糕的题目,一个树立了坏榜样的题目。'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以及'社会主义'一样,是一个非常地方性的、偶然的和变化不定的术语,以至于不可能在一种有关社会、政治、政府和法律的一般理论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在此种情形之下,我最好马上说,我所使用的'自由主义'这一术语所表达的主张(或一系列主张)与所有那些通常被称之为'自由主义的'主张是不同的,且经常相冲突。
作者 菲尼斯 吴彦
出处 《法理学论丛》 2014年第1期133-149,共17页 Jurisprudence Review
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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