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处不在的电子监控系统以及互联网和电话监听使得我们的个人数据和私人活动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他人知晓。这种以科技手段获取个人隐私的主体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商场、学校甚至于个人。斯诺登所公布出来的各种监控计划就是政府日常监控的一个典型例证。对此,本文主要借由斯诺登事件所反映的政府日常监控的问题,提供一种在透明时代处理隐私权问题的态度。
出处
《法理学论丛》
2014年第1期199-201,共3页
Jurisprudence Review
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