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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刚果案看《基本法》框架下的国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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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自1997年7月1日起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实行一国两制,给予香港高度自治。然而,一直强调"高度自治"不等同于"绝对自治",在主权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上,香港的法院并没有管辖权。但自香港回归以来,每当中央在香港行使《基本法》赋予的权力时,香港便会出现很多争议,那些争议反映香港仍然有很多人不了解《基本法》框架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香港实行普通法,判例对人们理解《基本法》的落实十分重要。本文希望透过刚果案讨论《基本法》框架下的国家行为,从重大案例中体现中央在香港的主权角色,令人们更了解《基本法》的实施。
作者 梁美芬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120-126,共7页 China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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