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本栏目以下简称8·31决定),香港特区政府根据这一决定提出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草案,于2015年6月18日在立法会表决,未获通过,香港民主发展进入"后政改时期"。香港民主发展是否遭遇重大挫折?香港没有普选是否就意味着没有出路?香港社运转型的关键是什么?在今后的政改之路上中央与香港要如何达成共识?香港经济建设与民主政制发展前景如何?本期专论栏目以香港政制改革为主题,特邀八位香港问题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回答这些问题,反思过往,共议前路。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5年第3期24-,共1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