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回归祖国后,原有法律体系在私法层面上没有重大改变,但以《基本法》为核心的公法,却因《基本法》的实施产生了不少新的法律问题,从而成为回归后香港法制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从1997年香港终审法院的成立之日起,与《基本法》相关的判例法体系的发展,特别是涉及"一国两制"的司法判例的发展,成为了终审法院须面对的最大挑战。本文回顾终审法院在1997—2009年在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先生领导下,如何建立与《基本法》相关的判例法体系。本文将以叙事的方式介绍终审法院在这个领域内形成的判例法,让读者了解在不同的时期和阶段,香港终审法院在解释和实施《基本法》时所面对的挑战以及它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在本文的结论部分,作者亦会对前首席法官李国能领导下的终审法院在发展《基本法》判例方面的表现予以评析。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5年第3期75-98,共24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