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研究"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户籍行政登记请示一案中,确认如下事实:原告"北雁云依"出生于2009年1月25日,其父亲名为吕晓峰,母亲名为张瑞峥。吕晓峰、张瑞峥二人共同决定为女儿取名为"北雁云依"。2009年2月,吕晓峰前往燕山派出所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被民警告知拟被登记人员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否则不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因吕晓峰坚持以"北雁云依"为姓名为女儿申请户口登记,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5年第4期160-163,共4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