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衡量最高人民法院在整个司法体系中司法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其制定的司法解释被法院的判决书所引证的程度。以民事司法解释为例,一方面,司法解释文件或单个司法解释条文被判决书引证次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司法解释被判决书引证的规范化程度会影响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由于一些判决书在引证司法解释时,往往会对司法解释条文进行再解释,形成新的司法裁判规则,因此,关注司法解释与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之间的联系,应该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下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
出处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08年第1期176-192,6,共18页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2006年度规划项目“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知识社会学的考察”(06JA820047)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