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时代的民意既是一种有益的力量,也会给不同的行为者带来风险。对网络舆情的传统研究要么局限于法律的个别规制,要么局限于对典型网站的研究,而缺乏整体和动态的视角。笔者将从网络舆情风险发生的机制入手,利用串联理论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解释了当代中国作为一个整体的网络舆情的兴起和衰落。笔者还进一步讨论了政府对待网络舆情的行为、机制及其背后的心理因素——对最坏状况和风险的恐惧。网络民意经过放大,和政府压力型体制相互呼应,它并不能有效预防未来风险的发生,反而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恐慌。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政府的决策体制。此外,法院事后规制传播风险的表现证明,法律本身无法对个体提供令人满意的风险救济。
出处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11年第1期172-192,共21页
Law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