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计划生育的推行采取迂回表达的方式。这反映了计划生育政策在表达上的困境,也折射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当性论证难题:一方面,限制生育权利必然要求否定胎儿作为人的特性,否则,强制堕胎就变得无法执行;另一方面,超生罚款又要求把人看成是负资产,隐含着人越少越好的奇特结论。本文认为,可从摊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份额的角度去论证计划生育政策的合理性。相应地,必须摆脱通过行政强制手段执行计划生育的思路,通过建立计划生育指标交易市场的方式,实现生育权的合理定价和相关成本收益的合理分配。
出处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13年第2期220-226,共7页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法律解释的激励机制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