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律师法》颁布20年来158个案例的实证研究显示,律师民事责任纠纷在日渐增多,且从发达省市扩展到全国各地,所涉业务类型趋向多样。整体上看,律师对委托人之违约责任是律师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类型,但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律师对委托人和第三人之侵权责任、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追偿纠纷及律师责任保险纠纷。以《律师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为中心,我国多层次的律师民事责任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就若干具体制度之适用,法院见解却并不一致。《律师法》第54条所规定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之替代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有被突破趋势,律师责任保险制度却裹足不前,尚待与律师民事责任制度有效衔接。如何准确评估律师执业风险之限度,并在解释论维度整合现行法体系,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律师业及司法实践面临的重要课题。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00-110,共1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作者主持的2016年度全国律协研究课题"律师民事责任研究"(2016YB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