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快播案,理论上存在着不同的思考进路,而"缓存服务器介入淫秽视频传播"是快播案的解题关键。"中立帮助行为论"是快播案的解题切入点,但"限制处罚"立场决定了"中立帮助行为论"只能成为其他解题思路的理论铺垫。"片面帮助犯论"与"间接正犯论"立足于共犯理论对快播案予以回应,"不作为传播论"与"陈列型传播论"侧重于解释论之解题思路,上述进路都肯定"快播案"的有罪判决。与之相对,认为快播公司无罪的观点否定上述解题思路,并将快播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比较而言,"不作为传播论"与"陈列型传播论"之解释论进路直接对"快播缓存服务器介入"进行回应,更具妥当性。但由于其解释对象是缺乏定型化的"传播"实行行为,因此这一解释结论应接受客观归责理论的验证。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1-18,共8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作者主持的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青年项目"网络黑社会犯罪刑法治理研究"(项目编号:L15CFX007)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