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遗忘权是对他人已公开信息的删除制度,只适用特定的情形,它不适用一般的隐私保护制度。被遗忘权与以信息自主及信息收集、利用制度为内容个人信息权也有不同,它涉及特殊的立法目的和利益考量,也不适用个人信息人格利益的保护。被遗忘权应由个人信息保护法来规制,宜在私法之外从公共维度的视界考量其价值。被遗忘权涉及多种价值的冲突,目前应对其保护范围进行严格限定,在最必要的情形下尝试引进,以逐步建立被遗忘权可能的法律地盘。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6期48-54,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