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案件的高裁驳率及该类案件的高上诉率、高申诉率,已成为行政审判发展需要突破的困境。本文对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一年内裁定驳回起诉的362件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高裁驳率的弊端显而易见:占用的审判资源十分可观,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却极为有限,且即使明显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仍可进入旷日持久的二审、再审程序,原被告及法院均投入过高的成本,程序保障和司法效率已然失衡,也不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司法资源。为摆脱这一困境,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进行完善,如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强化诉权教示、正确实施立案登记制,另一方面可以进行制度创新,如改革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探索行政案件一审终审、完善诉讼费承担制度等,以保障和规范当事人行使诉权。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80-86,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