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是儒家所认可的伦理观念,因此,古往今来的国人均对复仇者持同情的态度。在古代大一统的王朝中,复仇意味着儒家之礼教与国家律法之间的冲突。在礼与法的冲突中,古代司法实践逐渐发展出由皇帝亲自裁决复仇并对复仇者实施宽宥的做法。传统司法对复仇的裁决既保持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又反映了王权对孝道的尊重和保护,其中体现的"司法原情"主张对当下的司法实践也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94-99,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