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构造决定其审理程序、裁判内容不同于传统民商事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所特有的执行主体权利有限性、执行内容多样多变性、执行程序纷繁复杂性,决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传统民商事案件相比较而言,两者在案件执行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当下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执行,存在执行推动动力不足,修复资金管理无规、依法监督程序缺失、执行联动机制缺乏等问题,致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难上加难",亟待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制度。建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制度,应当基于民事执行基本原理,结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殊性,从建立依申请启动执行模式、健全财产执行及监管规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对执行的检察监督等方面进行建构。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48-55,共8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