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实践中,跨境调查取证的方式以及取得证据的证据能力问题,在个案中常常成为审判的争议焦点。目前,我国两岸四地之间的区际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尚未全面建立。由于两岸四地的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均存在较大差异,想一步到位达成一揽子协议是不易的。为了更有效地惩治跨境犯罪和保障人权,不妨从易到难,先从调查取证环节入手,解决目前存在的棘手问题,具体路径包括划定调查取证的范围、明确调查取证的准据法、保障诉讼权利、协助下的派员异地取证、确立传闻规则的例外情形、推广远程视频调查等方式。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20-127,共8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