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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会法中的无效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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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次一、教会法学家关于婚姻本质的认识和界定二、教会法中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三、无效婚姻制度的后世影响及反思一、教会法学家关于婚姻本质的认识和界定对婚姻本质的认识的不同,势必直接导致不同婚姻观和婚姻理论。关于婚姻的本质,早期教法学家和中世纪教会法学家长期以来争论不休,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伦理技术问题或神学问题,圣经学者和神学家们除了尽力维持神学权威.
作者 何玲丽
出处 《法律文化研究》 2007年第1期347-354,共8页 Research on Legal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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