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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行政的司法与滥权的宪兵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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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日据时期的司法战前的香港司法相对独立,法治架构和精神健全。可是,日据时期却只有法制(rule by law),并无法治(rule of law)可言。虽然日本当局及以后论者多以'军政'和'民政'来区分军政厅以及总督部时期,两者的统治结构其实分别不大,司法更几乎完全相同。简言之,日据时期的司法和警权完全从属于军部和行政系统,是军政厅、总督部'法令统治'的延伸。
作者 邝智文
出处 《法律文化研究》 2016年第1期191-198,共8页 Research on Legal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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