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人民政府就继续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关闭和淘汰下列煤矿: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相关证照或经审查达不到颁证条件的,包括遗留问题矿井、核证矿井;到2007年年底前采矿许可证到期且煤炭资源枯竭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预期内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或验收不合格的,对今年省公告的594对停产整顿矿井,2006年11月30日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或验收不合格的;超深越界开采拒不退界的;2007年12月31日前,核定生产能力达不到3万吨的;经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整改治理的煤与瓦斯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