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