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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及工作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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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督促检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突出督促检查工作重点。督促检查是确保决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政府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通过督促检查,推动省委、省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开展督促检查活动,要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督办落实,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督办。二、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以省人民政府督查组名义开展全省性政务督促检查工作,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实施。
出处 《湖南政报》 2006年第16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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