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林业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各市州"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5号,以下简称湘政发5号文件)精神,合理分解下达"十一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切实加强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湘政发5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湘政发5号文件,批准下达了各市州"十一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八项措施,即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分类经营、林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