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06年7月1日起,给2006年6月30日前已按规定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二、调整标准此次企业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比照行政机关同职务同条件离休人员,按照《关于印发【
出处 《湖南政报》 2007年第3期31-32,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