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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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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以下决定:一、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
机构地区 湖南省人民政府
出处 《湖南政报》 2008年第2期11-1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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