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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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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直管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湘劳社政字[2006]30号文件基础上,对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有关待遇作如下调整:一。
出处 《湖南政报》 2008年第7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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