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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驾驶证数码照相服务收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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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时韵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省三本实业有限公司:你们关于申请续办驾驶员数码照相统一收费的报告收悉。鉴于你们执行我局湘价函[2005]135号文件无不良反映,经研究,同意你们继续收取驾驶证数码照相费。
机构地区 湖南省物价局
出处 《湖南政报》 2008年第15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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