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世贸组织与中国达成的议定草案规则中,绝大部分内容都针对国内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就是说,加入世贸组织后,WTO协定约束的对象是政府,政府是加入世贸组织协议的缔结者,是国内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在WTO协定的组织实施上,承担重要的法律责任.而政府加入世贸组织的关键,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如果职能转变得不好,我们就不能将WTO各项条款表示的权利变为商业利益,也无法通过参与国际交换和分工享受到任何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入WTO在给我们带来机遇和利益的同时,也会带来冲击和挑战,这种挑战给我们各级政府提出了全新、更高的要求.面对加入世贸组织,政府将如何转变职能?下面就这个问题,谈几点认识:
出处
《大庆社会科学》
2002年第5期17-18,共2页
Daqi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