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用企业的自然垄断性决定了对公用企业进行管制是必要的。传统的政府管制目的在于创造一种人为的市场力 ,但政府管制无法取代市场的强大调节功能。因此 ,传统政府管制下的公用企业存在效率低下、漠视消费者权益等通病 ,这就必然要求对公用企业进行管制改革。民营化曾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英国为首的管制改革的主导潮流 ,但笔者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民营化提出了质疑 ,认为重组公用企业市场结构 ,形成全面竞争性市场格局才是公用企业管制改革的出路所在。
出处
《岭南学刊》
2002年第6期62-65,共4页
Lingna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