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德国同性伴侣的平等保护:以联邦宪法法院的判例为中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1年德国《注册生活伴侣法》的实施加快了同性伴侣平等保护的进程,然而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得益于联邦宪法法院的司法审查,同性伴侣与婚姻之间达到了趋同的保护效果。联邦宪法法院通过解释基本法第6条第1款和第3条第2款,并在比例原则的审查中纳入严格审查基准,在同性伴侣的遗产继承、遗属养老金待遇、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继子女收养等关键领域作出了意义深远的裁判,但是在形式上,联邦宪法法院仍然认为同性伴侣不是婚姻,而这还需要立法者的继续努力,以及人们社会观念的变化。
作者 叶强
出处 《反歧视评论》 2017年第1期3-16,共14页 Anti-discrimination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