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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集团原董事长张杰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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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受贿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杰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收益共计人民币1900余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随后,《检察日报》刊文披露了张杰一步步滑向深渊的过程。
作者 何睿
机构地区 《法人》
出处 《法人》 2019年第10期103-104,共2页 Fare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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