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概论”目前存在着教学内容多与教学课时少、教材内容繁杂与针对性不强的矛盾 ;教学实践不足 ,教学方法单一 ,教学手段落后。对该课程教学改革 :在教学目标上 ,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 ;在教学内容上要注意“理”、“通”、“简”;在教学方法上 ,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在教学手段上 ,配套出版法律法规和案例选编 。
出处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5期106-108,共3页
Journal of Anq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