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四川省某县法院以涉嫌遗弃罪公开审理了5名子女因未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在家中去世的案件,并当庭作出了宣判。综合考虑该案的具体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影响等,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老人的儿子张某有期徒刑2年,判处女儿张某乙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女儿张某甲、张某丙、张某丁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在司法实践中,不赡养老人被入刑的情况少之又少,在人们直观的感受中,这种案件即使进入司法程序,一般都是民事案件,司法机关只是判令子女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很少追究未尽赡养义务子女的刑事责任。
出处
《法庭内外》
2018年第12期52-53,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