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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后恶意抵押房屋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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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某与王女士签订购房合同后因房价上涨违约,后被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王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李某拒不履行判决结果,甚至将房屋恶意抵押。为此,王女士提起刑事自诉。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事自诉案件开庭时,李某百般辩解,一会儿称王女士拒绝支付首付款才致其违约,一会儿又称其房屋抵押在先,后收到的二审民事判决,始终否认犯罪。他的辩护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
作者 窦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18年第12期60-61,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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