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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香村”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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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南北稻香村之争'再起波澜。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
作者 姚媛 李佳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19年第4期54-57,共4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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